新钢股份: 新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
证券代码:600782 证券简称: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:临2023-033
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
(资料图片)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
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被担保人名称: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张家港新华”)
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:江西新华新材料
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华新材料”)为张家港新华提供1.15
亿元的融资担保。
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。
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,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。
一、本次担保情况概述
(一)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
因金属制品业务经营需要,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下属控股
子公司张家港新华拟向银行申请融资,融资总额度2.3亿元。经与张
家港新华股东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(简称“宏兴高线”)协商,
双方拟按持股比例对张家港新华提供同等比例担保;即新华新材料拟
为张家港新华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超过1.15亿元的融资担保。
(二)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
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
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》,独立董事就担保事
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担保事项无
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(一)担保人情况
服务;货物进出口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
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一般项目: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;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;高性能
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;新材料技术研发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
新型建筑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
有色金属合金制造;有色金属合金销售;有色金属压延加工;钢压延
加工;金属材料制造;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;淬火加工;化工
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
学品);金属加工机械制造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种设备制造);
机械电气设备制造;紧固件制造;紧固件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非居
住房地产租赁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
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
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。
总额119,568.64万元,负债总额32,992.36万元,净资产86,576.28
万元,资产负债率27.59%;2022年,利润总额为68.31万元,净利润
(二)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售,钢材、金属材料、标准件购销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
出口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
活动)
华资产总额 47,311.42 万元,负债总额 13,844.00 万元,净资产
万元,净利润-279.36 万元。
(三)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股权关系
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
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%
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
三、担保事项内容
经与宏兴高线协商,张家港新华双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
比例担保;即新华新材料拟为张家港新华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不
超过 1.15 亿元的融资担保。
四、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
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,符合公司整体
利益和发展战略。公司董事会认为:张家港新华因生产经营和发展需
要向银行融资,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。张家港新华系
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,公司可对张家港新华进行
有效管理并控制相关风险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。
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审阅,发表了意见:上述
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,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
展战略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,公司对其日
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,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,担
保风险总体可控。
五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截至目前,公司(含子公司)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7,000 万元
(不含本次担保金额),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。
特此公告。
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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